論公義(十一):現代主義的正義觀

《論公義:公義的本質及與法制和社會之關係》

本文又名:《正義與道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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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遍歷史的長河,探索不同的學科,為公義尋找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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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現代主義的正義觀:個人權益、社會權益與道德

公元前一世紀羅馬帝國的版圖急速擴張,整個歐洲的文化、軍事與經濟的中心轉移到這個版圖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公元三零六年君士坦丁大帝登位,奉基督教為國教,公元四七六年西羅馬帝國覆滅,史稱“黑暗時期”的中世紀拉開了序幕.....

公元380年,羅馬帝國統治者 狄奧多西一世 宣布基督教為國國教,隨後並禁止其他宗教一切活動,在悉心扶植下,基督教奠定了西方宗教霸主的地位,當時的教會自是理所當然地服務於王權,而羅馬王室亦相當依賴教會來統治著帝國,某程度上那時國家是一種宗教式的統治,史稱政教合一。教會不只在聖經的解釋上,甚至在教育的政策上也據有壟斷性的地位,教會成為了王室統治人民的合作伙伴,哲學卻只淪為教會鞏固人民信仰的一種工具,那時的哲學幾乎只剩下專為了對聖經解釋而發展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中世紀哲學就被後世稱為"神學之婢" 。那其時人們對公義的認知幾乎全是來自聖經,而聖經的解釋權則由教會緊緊掌握著。在聖經裏不乏有關公義的片斷:[ 公義及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 ]、[ 能力掌握王權,公義掌握天秤 ]、[ 神以公正的天秤施行審判 ],聖經中還有不少片斷談到懲罰及獎賞是神的公義,不難看出這是承繼自“宇宙正義論”那種“公義即平衡”的理念,若你偶然在聖經中發現對公義有這樣的解釋:“給與每一個人他所當得的!” 相信也不會太驚訝於它跟 亞里士多德 對公義的解釋是多麼的相似吧!可是,應得的權利又是什麼?誰又有資格解釋?我們現在皆知道有關公義的概念在中世紀時出現了問題,問題不出在聖經對公義的解釋,而是出於教會對經文的演譯 ,公元前的斯多葛派實已有著一種平等的人權理念,可惜無可避免地,誰人有什麼應得的權利就由教會來詮釋!這亦等同教會壟斷了對公義的解釋權,當王權、貴族與教會聯合成一個利益團體後,教會對聖經的唯一解釋權就成為了王室貴族及教會控制人民的最有力工具了!公義這個哲學理念從此被染上了濃厚的宗教色彩,什麼是人們應得的?什麼是公義的?完全由教會來定義。

為了加強對人民的控制,權力無上的教會窒息了當時的哲學、科學、文化以至藝術的發展,適逢日耳曼野蠻人的入侵,世紀初的希臘與羅馬文化面臨崩潰邊緣,一直要到了東羅馬首都君士坦丁堡落入伊斯蘭勢力手中的1453年,歷時一千年的黑暗時期才告終結。十四世紀文藝復興登場,西方文化漸復甦,可惜權力及財富的分配仍沒有得到任何改善,事實上,西方由世紀初開始,一直到十八世紀後期的法國大革命前後這段逾千年的時間,絕大部分權力、財富及土地被極少數的教會、王室貴族等等的特殊階級控制著,極端不公平與不合理的制度已到了人們無法忍受的地步,由容忍到反抗,由哀嚎到咆哮,人們開始對教會在解釋聖經上、教育文化上的壟斷地位強烈不滿,重新反思著公義、應有權利及義務的真正意義,認為一些基本權利不應隨階級而有分別,更不能以任何理由被剝奪,懷疑著上帝的地位是否真如教會所說的不容挑戰,開始提出道德基礎應建立在一些基本人權之上的一系列理念,這種思潮始於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發展於十七世紀的理性時代,到了十八世紀的啟蒙時期已開始成熟,其時正值主宰越千年的神權與王權開始衰落,民主意識再度抬頭,西方哲學亦乘時掙脫了十數世紀來的枷鎖,重新拾回那自由無朿之軀,像只剛脫困的小鳥般,忘情地奔向那久遺的天際翱翔!“公義”及“應得的”這兩個倫理學的核心概念也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全新方向!

西方哲學自此得以蓬勃發展,到了近代更可說是五花百門,涉及範圍相當廣泛,由明知永遠沒有答案但仍有無數人鑽研的“形而上學”,到漸趨沒落但仍有人一生追隨的“宗教哲學”,還有關於社會管理的“政治哲學”,或與法律學有著密切關係的“倫理學”,衍生現代心理學的“哲學心理學”,有孕育了近代叛逆思潮的“後現代主義”,與量子力學有著不可思議的契合能力 的“本體論”,甚至與一些前緣科學有著某種神秘關係的古典哲學:“目的論”,在在顯示出哲學在現代人們生活上有著無遠弗屆的影響力,而在這些眼花撩亂的近代哲學範圍內,對現今的倫理學及政治學影響最為深遠且廣泛的,可算是“自由主義”及“功利主義”了!在行為的準則上,同被視為是最具權威的參考座標,倫理學的兩大主軸,政治學及法學的主要基石,近代行為哲學的“經”與“緯”,不少哲學系統也是源自此兩種主義,而我們經常接觸有關“公義”的觀念,除了神學外幾乎全是源於這兩種哲學系統。它們擁有各自的價值體系,對於倫理學的中心議題 ---- “應該的”這個觀念亦各自擁有完整的詮釋。

自由主義及功利主義建基於理性,通過邏輯思維探求真理,是隨著十七世紀理性主義興起而來的產物,它們亦是哲學史上在啟蒙時期的兩大里程碑。若說古時對公義的理解是形而上學有關宇宙萬物的“平衡”,那麼現今對公義的理解就是“社會與人”及“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平衡”!而維持這種平衡正是現今社會最困難的課題!自由主義及功利主義正正就是在理論及實用層面上,各自嘗試對這個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論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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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鼎文  lautingm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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