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義(二十):存在主義的哲學與道德觀

《論公義:公義的本質及與法制和社會之關係》

本文又名:《正義與道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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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遍歷史的長河,探索不同的學科,為公義尋找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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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存在主義的哲學與道德觀

自 亞里士多德 以還,西方宗教體系及倫理學體系有關的道德論述,皆建築在一些鮮明的道德基礎或道德主體上,從而衍生出一整套清晰及具普適性的道德標準,這傳統維持了二千多年後就終於遇上挑戰了!在二十世紀中期西方的哲學、文化界開始發展出一套叛逆思潮,衝擊了主流文化,挑戰著各層面的傳統價值觀:在哲學上,它覆了不少當時被認為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在道德基礎上,它以科學的角度對其作最直接的批判;在道德價值上,它否定一切“絕對主義”,反對一切“先天價值”;在哲學史上,它更使那個在 蘇格拉底 的影響下整整寂伏了二千餘年的“相對主義”重新復甦;在社會改革上,它激發起了多個民權運動,如50到60年代期間的非殖民化運動、性別平權運動、同性戀平權運動等等.... 。它!就是被後世稱之為的"後現代哲學思潮" !而被認為是啓蒙思想並也是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接下來介紹的“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了!

存在主義嚴格來說並未形成一個獨立的哲學體系,只可算是一個哲學與文化思潮,但仍然強烈地衝擊著當時的傳統文化。顧名思義,存在主義是有關在哲學範疇內對"人" 的存在意義的探討。現在就嘗試先說明"存在"這個人所共知的名詞在哲學家腦中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吧!

我們一般對"存在"的理解應多是來自自然科學上的概念!那就首先來介紹一個物理學概念吧!在物理學上,若有一個我們處身宇宙以外的另一宇宙存在,又如果這個域外宇宙的一切訊息永遠來不到我們的這個宇宙(譬如大爆炸前的宇宙),那麼這個域外宇宙對人類來說永遠只是一個假設,或只是一個數學模型,可以說是不存在的。在哲學上亦有相似的概念,若一個物件不能與"某人"的經驗發生直接或間接關係,那麼這個物件對於"某人"可說是不存在的。由此得知,在哲學上有關事物的存在,其前題就必需要有一個認知個體(即是"人")了!...... 而人們如果要認知一件物件當然首先是對其性質與狀態作觀察吧!在科學上當然必須要是客觀的,在哲學上則可帶有個人主觀經驗了!譬如說,想知道科學家是怎樣觀察事物的,那就請他來嘗試形容一下....."一杯咖啡的存在"吧!.... ,科學家大概會這樣說:「首先是它佔據了一定的空間有一定的質量,容器中盛載著攝氏溫度約80度的黑色液體,當中液體的主要成分有水、咖啡因及礦物質,其中礦物質的成分含有鐵、磷、碳酸鈉等等!......」噢!這確是科學定義上的解讀,可是看來就有點悶吧!而在哲學上的則又是另一種景況了!現在看看一位現像學家(哲學系統的一個旁支)怎樣去形容"一杯咖啡的存在":「首先,有一個闊口單耳的杯子,盛載著黑色的、濃郁香味的液體,它不斷飄起著薄薄的熱氣、陣陣的芳香,當啜飲它時,暖暖的液體從嘴唇流入舌頭上,那種熟悉帶點苦澀而又濃香的味道馬上滲透舌上所有的味蕾中,暖暖的感覺流過舌頭,流過喉嚨,最後流進肚子裏才慢慢消散,而另一種舒泰自然、精神煥發的感覺悠然而生! .....」 相信你也會認同這才應是一杯咖啡存在的真正意義啊!!!

也許你會認那個現像學家的描述只是一種文學寫實手法!其實這正正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才冒起的哲學界明星"現像學"(Phenomenology)對事物觀察的方式!現像學是一門融合了科學方法與科學思維的新生哲學,是一門較接近科學的哲學分支,因此把它們作一比較分析便易於明白科學與哲學對事物在理解上的分岐。科學家與哲學家對"存在"的解讀最大差異可能是,對科學家來說,事物可以是完全獨立於認知體外的客觀存在,譬如儘管人類有一天完全在地球上消失,可是完全無損地球存在的這個事實,而對大多數哲學家來說,雖不否定事物的存在有其客觀性,但還需要有"人"這個前設,且更糾纏於"人"的主觀意志裏,在很多哲學家心中認為,天地萬物的意義是人類賦予的,因此如有天人類消失了,那宇宙一切也消失了!起碼是一切意義伴隨著人類消失而消失!.... 所以在哲學家眼中事物並非只是存在於冷冰冰的客觀世界裏,事物還存在於人們的主觀經驗中,也就是說事物是存在於人生裏 ......。

《補充:19世紀著名個體心理學家 阿德勒(Afred Adler)認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各式各樣意義的世界裏,人們需要通過各種意義(表象)來認識這個世界,意義就是處於世上事物與接觸者感觀間的一個界面,事物的存在是客觀的,而代表事物的意義卻是由接觸者主觀賦與的 --- 譬如說起一個蘋果,你腦中可能馬上閃出紅色的、飽滿的、光滑的、對身體有益的 .... 這些紅色的、飽滿的、光滑的、有益的其實就是你對蘋果賦與的意義 --- 既然由接觸者賦與事物的意義,那麼不同接觸者可能對同一事物就會賦上不同的意義了--- 譬如你認為蘋果是美味的,但是對一些人來說就是不喜歡吃 --- 以此來理解,事物對人來說不是一種單純的客觀存在,因它必帶著人賦予它的主觀意義,所以 ..... " 事物對人來說是一種客觀與主觀在交纏狀態下的存在"  ---- 認識 阿德勒 思想有關"事物及其意義與人之間的關係"很重要,因它很大程度影響了後來的心理學界、哲學界對現實的理解,並為存在主義提供了重要的心理學基礎!而對存在主義尤為重要的是 阿德勒 提出的"由行為創造自我" 的概念,無疑摧生了存在主義中的"自我價值創造與超越自我"、"個人自由和責任" 的種種理念,而後來更有著存在主義心理學家的陸續出現!(同樣是對現實客觀性的質疑,阿德勒 對現實的解說就比彿教完全否定現實客觀性的說法容易理解多了!)

人生就是哲學,哲學活出人生,哲學由少數人的象牙塔走回人間是歷史的必然。二十世紀是一個動盪不安的年代,世界在短短上半個世紀已經歷了一、二次大戰的洗禮,跟隨而來的是韓戰與越戰等地區性大規模戰事,戰後生活也未如人們所想的美好,在只求效益的資本主義下工人權利受到嚴重剝削,人們生活在極度的貧富懸殊、社會不公、道德墮落的現實下,開始醒覺到曾堅信的自由主義與民主政體所帶來的困境,遠不如它們曾承諾的願景;而曾是堅如磐石的信仰給予在精神和靈性上的回饋,也不符合在宗教上的總總敘事,在了無依靠下身體與靈魂墮進了深淵,生命與價值觀失去了重心,人們在對宗教與傳統價值極度失望下,拼命尋找著國家、社會甚至是人生存在的新意義,存在主義與共產主義就在這個背景下成為了當時人們處於精神與生活枯竭下的一帖良方了!新世代意識形態的崛起不無原因。

存在主義先驅者是丹麥作家 齊克果(Kierkegaard) 與那位宣告上帝死亡的德國著名哲學家  尼彩(Nietzsche)。二十世紀前的存在主義還只是一些哲學家提出有關探索" 存在" 及與之有關的"自由"的一些嶄新概念,就連個固定的叫法也欠奉,到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遇上了法國哲學巨人 沙特(Sartre)才成為了經典。齊克果 是著名神學家,尼彩 是著名無神論者,他們的思維同樣帶有叛逆傾向,喜歡挑戰傳統觀念,拒絕墨守成規,而他們在各自範圍內竟不謀而合地把"人存在的意義"重新界定為自由、自主、自決與自我肯定!(注:這應該是因為從前的哲學家認為只有"人"才有"自我意識" )。沙特 向這兩位哲學巨人營營汲取著養分,自己逐漸形成了一種完全擺脫了傳統哲學的新思維,認為存在的意義與自由的本質不需要依附在一些理所必然的前設上(如宗教教義或社會責任這些先天就加諸身上的規範等),對一些傳統的哲學觀點他往往加以批評,沙特 醒覺到社會上無論是任何人,一出生已被種種無形的概念强加身上,這些前設概念來自社會(如教會、家庭、道德律)對個人的期望,隨著逐漸成長自然成為一個具社會性人格的社會人,而越具社會性的人格也越失去"真"我的本性,社會性人格的形成是不自知的,沙特 認為這是人們為了迎合社會的期望而不自覺地為自己套上種種的枷鎖,同時間也把"真"我的本性密密地遮蓋了!那就如同蠶兒不斷吐絲把自己一層又一層包裹著,無法在外面看出本身的真正面目,唯有蠶兒自己從裏面噬破裹著自己的繭蛹,才能衝出樊籠,找回真正的自由!..... 對現實人生的覺醒强烈衝擊著 沙特 的思維,這讓他很不爽!怎樣去尋找被厚厚的社會性包裹著的真"我"?又怎樣去噬破早已加在自己身上的層層繭蛹?..... 沙特 那時還未有一套滿意的方法來處理這些關鍵性問題。

一九三二年將近完結的某一天,沙特 與朋友在一間常到的咖啡館中閒談哲學,無意中聽聞德國有一門新興的哲學名為現像學,創始人為著名猶太裔德國藉哲學家 胡塞爾(Husserl),胡塞爾 認為人們認知的事物只是受到自己意識塑造而來的事物"表象" ,與事物"本質" 有著很大分別,因此他高呼著回歸事物本身,並提出了一種嶄新的哲學方法來探索事物的本質與意識結構的關係,主張嘗試對目標事物在主觀經驗裏盡量作出細緻的描述,前題是把該事物的所有前設的、無法確定的概念放在括號內存而不論,他稱之為“懸置”(epoche’),意思是雖不否定但不作處理,先放在一旁,這是結合科學思維與 笛卡兒(Descartes)思考方法發展而來的一套新哲學方法,目的是排除先入為主及推想而來的種種假設性概念,讓思維站立在一個全新堅實的據點上從新出發,集中精力來盡量描述目標事物在個人經驗中的本質,並重新賦與該事物在個人經驗中的獨特意義(可回想上文現像學家對"一柸咖啡的存在" 的例子)。據記載,沙特 當時在聽完他朋友的描述後整個人跳了起來!心中充滿著極大的震撼,這些理念真是對正他的胃口了! .... 其實類似對事物的描述方法,早已由法國寫實主義文豪 福樓拜(Faubert)作為寫作方法來提倡過,對相當崇拜 福樓拜 的 沙特 當然已十分熟悉,可是,萬萬沒想到有人能以此方法來演譯出一套完整的哲學理論,偏偏又隱約間察覺到這還可能是自己那套哲學理論所缺乏的一個關節點!..... 沙特 想著,現象學觀察方法的目標物是任何現象,是否可以專注把"人"作為一個現象作觀察?是否能把那些阻礙展現真"我"的種種前設概念排走?是否就可把包裹著真"我"的社會性像剝洋蔥般層層遞去?從而是否就能一窺那個真"我"的本質?當時的 沙特 隨即衝進了巴黎一家書店,向店員喊著要把所有有關現像學的書買走,結果在店員在搜索一遍後只拿出了一部有關現像學的基礎版本!這當然滿足不了 沙特 的要求了! 他隨即作了一個重大決定,翌年夏天辭去了在巴黎的教藉遠赴德國,就是為了在近距離下學習這門新生哲學。當時的沙特 應遠未想過他這個大膽決定,就在後來西方社會投下了一枚强力炸彈---- 現象學存在主義!

以現象學方法及思想而推導出的存在主義必然地排除了"神" 這個無法証實的前提,所以現象學存在主義又稱為無神論存在主義!無神論存在主義是相對於較少人認識以 齊克果 為軸心的有神論存在主義而言。無神論存在主義顧名思義就是不預設上帝的存在。沙特 本是無神論者,認為人的靈魂沒有神聖的內涵,只是慾望的化身。在德國學習期間經過具科學觀察法的現像學洗禮後,一些社會性的、先入為主的或一些假設性前設被他的哲學系統完全排除了!像是 上帝、先驗世界(如 柏拉圖 的"理型世界")等種種永遠不能被証實的假設就在他的存在主義主軸中沒有任何位置。沙特 經常提及 尼采 的一句名言:[上帝已死],[上帝已死]對無神論存在主義者的意義重大!一方面,再也沒有任何先驗的束縛强加人類身上,人從此擺脫了所有形而上的枷鎖,從此不需要向上帝負責,這正是人重獲自由的契機。在另一方面,上帝死了!沒有了一向所秉持的道德主體,直接導致人類所建立的宗教與相關的道德價值體系崩塌,人就變成了在文化層面上無家可歸的孤兒了!此時這世界對人而言,剩下的就只有「自由」! .... 此刻必需馬上要做的就是重建一切價值,因為已經不存在任何絕對標準(上帝已死),自己就只能成為自己一切價值的創造者,自己一切選擇的決定者,不論情況如何,你都只能靠自己,既然一切行為都是自己去完成的,所以必須對自身的一切行為擔負起責任,「自由伴隨而來的代價完全是責任!」..... 。在此可看出,存在主義在失去了道德主體作為價值參考後,那就只剩下一些離散的相對價值了!因此存在主義是一種"道德相對主義"(Moral Relativism),可被歸入為後現代倫理學(第二十一章有相關介紹)的框架內。

現象學的研究是有關意識的本質及其經驗的結構,這與存在主義的要旨相同,不同的是,以現象學作為研究的現象可以是任何"東西",對存在主義而言,研究的現象是"人"或"人的相關行為與思相" !"人"只被視為一個現象來研究,而這個現象的本體是"我","我"的本質才是研究的最終目的!.... 這個"我"在存在主義的語境上,有著超越個人經驗的「真正自己」的意思,有點玄吧!不急,現在就來嘗試簡單闡釋這個存在主義最核心的概念:"我"!.... 在哲學上流傳一個有趣又很值得思考的問題,這問題既簡單而又奇怪:[你仍是二十年前的你嗎?],想你的答案應是肯定吧:[我當然還是我,我從來就是這個身體!這個身體就代表了我嘛!]可若我告訴你二十年前"你" 的身體早就消失了(因為二十年前組成你身體的所有細胞到了今天早就不存在了)!那麼你還是當年的"你" 嗎?你或會反駁:[我還有著我的記憶!]可若是你在失憶後的你就不是"你"嗎?!..... 其實不需要是哲學家,只要人們細心的想想就必然意識到,內裏那個"我"有著獨立於物理身體甚至是記憶與精神狀態外的存在,若"我"的身份沒法以此來錨定!那麼"我"就是超越經驗與一般認知的存在了!....下來要探討的問題就必然是:["我"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 ],對這個獨立於個體的"我"是否有點相似概念?其實人類歷史上各種文化對相關的描述比比皆是,對應的解釋最為普遍的就是[靈魂的存在]!可是靈魂一般被描繪成有著獨有的思維、生前的記憶及相關經驗的一種存在,而主流存在主義不談神鬼,否定先驗,它有一套別樹一幟,既創新又符合邏輯的系統理論,沙特 就把這個"我"形容為[虛無的存在]、[只是一個意識](在本章末《補充二:沙特 的"存在與虛無" 》中有著相關內容的論述)在探討"我"的存在對自己的意義看起來有點玄,其實是相當貼地的,如果「一杯咖啡的存在也在自己的經驗中產生了意義」,那麼,還有什麼比探索「"我"存在的本質在自己經驗裏所產生的意義」更深具探索價值?

一九三四年盛夏的一天  沙特 由德國回到了巴黎,法國哲學界從此就多了一位劃時代的巨人,哲學界與文化界就迎來了當時對社會影響深遠的存在主義了!沙特 回到了巴黎後繼續他的研究與寫作,在他的哲學論述上首先採用了存在主義這名詞,而著作中包括了對自由與存在討論的哲學作品及彌漫著存在主義的小說及劇作,這些出色的著作馬上讓他成為了在相關領域中的領軍人物,當時 沙特 常喊的一句廣被認為是存在主義核心理念的口號:[存在先於本質!].... 其意思是,"我" 存在於世上後才能產生本身的價值和本質,因為沒有預定的本質,所以人是絕對自由的,可以自由地創造價值,自由地塑造自己,存在主義者認為世界的本質是荒謬及無意義的,但是可以由"我"的自由選擇來創造出自我價值,沙特 强調著:[“我”的價值與本質由行為來定義]、["我"是自由的]、["我"的行為全是自由選擇的結果]、「 “我”的選擇決定了“我”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 ....  ,"存在"與"自由" 是存在主義的兩大主軸,自由更是存在主義者終身追求的人生目的,這看似跟我們熟悉的自由主義的目的相同(存在主義也被稱為後現代主義的自由主義),可是它們對自由的理解有各自的立場,兩種哲學思想的起源更是互相排斥,存在主義立場鮮明地反對自由主義及宗教體系那種先天價值論,否定社會價值強加於個人身上的正當性,認為這些無法証明的所謂先驗價值只是限制人們思考的框架,只要掙脫這些强加在人們身上的各種社會價值觀,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可見存在主義更强調精神與心態上的自由,而自由主義則關注個體上及個體在社會上的自由。沙特 認為世上萬物中只有人類才擁有自由,而"自由"並不是"存在"的本質,"存在"也不是"自由"的前題,它們有著相同的內涵,它們是互為彼此。

真正的存在主義者一生追求實現自我,創造自我價值,強調通過選擇來定義自我(可參考本章末《補充二:沙特 的"存在與虛無" 》),而要保証對自己來說是正確的選擇,前題必須在自由狀態下作出,存在主義的自由慨念不是自由主義所强調那些有關行為與權力具社會屬性的自由,而是一種沒有社會屬性、不受社會慨念汚染、回歸"本真性"(Authenticity 又名"屬己性" )的自由!"本真性" 由另一位現像學的泰山北斗人物 海德格(Heidegger) 提出,記得在上一段落中介紹那個被層層社會性包裹著的真正的"我"嗎?本真性就是這個排除了一切前設概念的"我"的真實屬性,海德格 認為要回歸"本真性"才有真正的自由,[回歸"本真性",活出自己]不單是一句口號,更是存在主義者每天所追求的願境。可是,我們從後天學習了種種習慣,被社會覆蓋上層層外殼,若然要回歸"本真性"來活出自我,就需要一種超然的覺醒,成為一個超越於一切經驗的認知主體,並以此回個頭來觀察與分析自己的各類思想與各種行為!......超然的覺醒對以現象學方法來實踐存在主義至關重要,有關超然的覺醒的解說,在此引述 沙特 自己提出的一個有點猥瑣的例子吧!首先想像你自己處身在一間酒店走廊中,因好奇彎身透過房門匙孔向房內的景像窺望,你被房內情景吸引著,注意力集中在房內的環境中,這時展現在你眼前的是通過你自己視角的房內景像,跟著下來你聽見了背後的腳步聲,你醒覺有人走到你的背後了!驚慌下你的注意力馬上轉變過來,這時腦中所展現出來的影像已轉變為你自己正在偷窺的猥瑣樣子,你腦中的影象是通過你背後那人的視角來看自己,你也只得馬上站了起來,不敢再偷窺 ..... 。

很神奇吧!我們的第一身視角可隨情景轉移至他人身上來觀察自己,其實這種"轉移認知能力"本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小孩子會通過父母的目光來看自己,因此會盡力成為父母眼中的好孩子,下屬會通過上司的目光評估自己,因此會盡力成為上司眼中的好下屬,生活在社會上的人會通過社會的目光來衡量自己,因此會盡量迎合社會的期望以期成為一個受到社會認同的人,因此我們的世界觀只是經由他人視角所塑造,在經年累月下,裹著我們一層層的社會性外殼就由此形成,而社會又不公平地為我們套上各不相同的角色屬性,掛上優劣迴異的辨識標籤,如分門別類的出身、學歷、職業、身分、地位等,甚至是因與生俱來的差異而被付上特定的角色屬性,如种族、膚色及性別等!可悲的是,一般上我們無法抗拒由社會配置的角色屬性,在不知不覺間扮演著由社會指派的角色!可能還樂在其中而不自知!無意間就失去了"本真性" ,失去了真正的自由!這就是 沙特 所說的[自欺]了!另一存在主義的先驅 西蒙.波娃 (Simone de Beauvoir 也是女性主義的啓蒙者之一)就在她的著名作品"第二性"中提出了一個很鮮明的的解說,她點出女性並非天生如我們所見的擁有如柔弱、貞潔等等女性的特徵,之所以如此,只是一出生便被社會告知理應如此,一般便在不自覺的「自欺」下照著社會所塑造的形象成長了!(想想孩童時期男與女的行為是否相去不大).... 其實這一切是源於以他人視角來為自己付加上價值,在心理學角度來說,這是種對權威臣服心態所產生的自我修正意識,其實我們通過這種"較優勢的視角"來回看自己的同時,亦會以這個"較優勢的視角"來看世界,也就是說我們一生也會通過他人的價值及標準來建構自己的人生觀,當然偶然也會發生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的鬥爭,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人,最終多會屈服於社會的優勢下!直至完全迷失了自己!(注:這是 黑格爾 哲學中的"主奴辯証法"的變體版,原型內容大概是,人與人的關係會不斷地發生互相爭奪控制權,勝了就是主人,敗了就是奴隸,主人自然從自己的觀點來看萬物,奴隸卻只會以主人的觀點來看待世界,就像把自己綑綁在主人身上,例子如老版與伙計或夫妻間的互動關係)

超然的覺醒就是要明白這種與生俱來的心理運作,"我"不單只不能成為這個天性的奴隸,更要成為自己的主人,重新奪回失去了的主權!.... 要服從或漠視他人的優勢由"我"來決定;要通過他人的視角還是自己的視角來看世界由"我"來作主;是重視或是藐視來自他人給自己的標籤由"我"來選擇!簡單的說就是,個人的價值觀由自己賦與自己 .....。我們的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性及種種來自先天與後天的限制,我們要學習的是控制這些境況,而不是被這些境況控制,也不是消極地去逃避(如投靠宗教或權威)!.... 同時間亦藉超然的視角來分清那些是因迎合他人而來的習慣?那些是服從社會而生的習性?那些是社會賦與我們的身份?那些先入為主的觀念是因應社會的要求而被灌輸的?那些喜好?那些憎惡?那些概念?那些價值是真正來自"我"的?從而把那個早藏在深處的"本真性"(屬己性)發掘出來!並由此而活出完整的自"我"意識,活出自"我"的人生...... 

回歸"本真性"是 海德格 首先提出的概念,意思是回朔到那個排除了各種社會價值觀的真"我",並把自己的生活、價值觀及本性與之保持一致,醒覺到"我"才是自己的主人,可以拒絕由社會賦予的角色與責任,從社會壓力和社會期望中解放出來,從而尋找及實現真實的自"我"--- 活出真"我" !存在主義既是哲學理論,也是生活態度。在實踐回歸"本真性"這理念上,海德格 自己就作出了一個很好的示範,二戰前夕德國在納粹統治下彌漫著十分高壓的氣氛,尤其是對待猶太人的手段相當讓人側目,對大部分德國人特別是智識份子來說感到相當憂慮!那時德國社會分化成二種對立的心態,一種是討厭納粹黨,另一種是把復興德國的希望寄托在 希特拉 上,海德格 的朋友、同儕、學生們大多數屬前者,當時的德國智識分子對那些納粹黨人十分鄙視。海德格 是當時德國哲學界與學術界的重量級人物,不意外地納粹黨向他招手,放在眼前讓他有兩個選擇,若選擇跟隨身邊人的價值觀而遠離納粹,自當仍然受到朋友與學生們的愛戴,可是若選擇投向納粹,則後果必然是眾叛親離、聲名隕落。意外地,海德格 選擇了投向納粹,而毫不意外地,他眾多朋友學生遠他而去,更有些從此老死不相往來!海德格 終生名聲更因此蒙受不能洗涮的汚點!最後納粹失敗,可惜已為世界及猶太人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海德格 餘生也只能孤獨地在荒郊中小屋中渡過,可是到死時也從未對自己投向納粹的決定作出過悔意,當日他選擇了一條不歸路,明白到這對他來說是什麼意義,他為自己的選擇負上全部責任,他忠於自己,這本來就沒有後悔的選項。嚴格來說,海德格 這個存在主義啟蒙老師未必算是一個真正的存在主義者,可他卻是一個能真真正正實踐存在主義的哲學巨人。

存在主義强調對責任的承擔,[自由伴隨而來的完全是責任!]可是,存在主義者對責任的解讀跟社會一般的認知有所不同,一般上人們認為要承擔責任的對像不外乎是社會或他人吧!如應保持社會和諧或應孝順父母等等,而存在主義强調沒有理所當然的道德律則,沒有生而有之的社會責任,但是存在主義者也不全然否定社會責任,且强調人們作選擇時應考慮到自己的行為會影響到他人,只是要重新定義責任的來源與性質,認為人生中必需負責的對像是“我”(自己)!..... 沒有對“我”以外任何人有著責任承擔的必然性,除非是“我”自己作出的選擇(譬如履行社會責任也應是源於個人的自由選擇),否則就沒有理所當然的義務與責任,自由主義主張那種每人伴隨天生權利而來的義務,或如社會契約論所強調那種每人生而有之的社會責任等等,存在主義者就認為上述這些所謂先天責任與先天義務都存在一個盲點:「上述論點所提及的"人",其實皆缺乏了自由選擇的機會!」是的, 出生在這個社會並非“我”的選擇,甚至乎“我”的出生也是身不由己!既然「“我”的選擇由“我”來負責」,那麼,「沒有理由“我”要為不是“我”的選擇承擔上責任吧!對這個情況視而不見只是自欺欺人!」..... 這個說法在邏輯上雖有點問題,可是在哲學上甚具說服力,因此,一般存在主義者視實行社會公益為一種應對社會的妥協手段!並不視為義務與責任,只是想以妥協來換取在社會中好好地生活,“妥協”就代替了“履行責任”成為存在主義者與社會溝通的方式與條件了!(注:這是存在主義者躍進一個更高的層次、更廣的視野來理解人與社會的關係。在表面上看來“妥協”與“履行責任”的意思分別不大,可是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卻有著本質上的分岐!在字詞意義上,從“強制的”蛻變為“可選擇的”,在個人意義上,改"被動" 為"主動",由"身不由己" 改變為"自由自主" ,在社會關係上則反客為主,最少也能跟社會平起平坐,在哲學意義上,則由“義務論”置換成“目的論"了!)

存在主義者强調對“我”(自己)責任承擔的重要性,因為不斷選擇所創造的價值會不斷塑造"我", 讓"我"不斷成長,而只有承擔因選擇而來的責任才能讓"我"成為完整 :「昨天的“我”透過每一個選擇創造出今天的“我” 」、「 今天怎樣的“我”,是昨天的“我”怎樣的選擇!」,也是說:「 “我”是自由的!“我”的選擇決定了“我”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 .... 因此不能逃避隨自由而來的責任,需承擔因選擇而產生的後果,後果無論好與壞,也需要承擔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人,當中沒有任何逃避責任的借口,也沒有對自己行為後悔的空間,所有選擇也全是“我”在自由意志下所作的決定 .... 譬如,某人今天因盜竊罪被送去坐牢,他就需要承認不是因為社會的問題,也不是他人的原因,一切只是因為"我"自己當天作出了一個做賊的選擇吧了!..... 

存在主義的哲學觀點與傳統哲學界的世界觀真是大相逕庭,但是也與個人主義那種只重個人權利而漠視社會責任的不同,存在主義目的不但不是要背離社會,且更重視與社會間的關係,其目的只是要從社會奴役下奪回自主權,跳出社會對自己的局限,然後再積極地投入回社會中,活出自己的人生!.... 一個很好的例子是本章的主角 沙特,他擺脫傳統哲學觀並重新開展了一個全新方向,他放棄安穩的教職前往德國重新學習一門新的哲學,他揮霍掉賺回來的每一分錢不留下一點儲蓄,他曾拒絕接受學界們夢寐以求的諾貝爾獎項,他至死也未曾跟他相愛數十年的 波娃(上文提及的另一顯赫的存在主義者)建立正式的婚姻關係,一切一切,就是為了不欲被社會價值所捆綁,戰後的他活躍於政治論述,同情工廠裏被壓榨的工人,關心低下階層的苦況,支持共產主義,就是回應自己那顆灼熱的心,積極投入回社會,忠於自己的人生!沙特 確是一個心言行一致的哲學偉人。

然而無可否認的是,很多存在主義者也有乖離社會的傾向,在極欲擺脫社會的枷鎖下造成與社會的關係格格不入,當然就沒能力投入回社會中了!對這些人而言,他人的存在更是追求自由路上的障礙,沙持 就有一句驚心動魄的名言:[他人就是地獄!] ...... 這確實是帶有個人主義的色彩,因此很多存在主義者的人生無可避免地與社會產生著.....很强的疏離感!..... 對一些被社會責任壓得喘不過氣的人來說,確然能從存在主義哲學中得到解放的力量,可能還能在哲理裏找出另一類人生的價值,拓展出更積極的人生態度,重新開展出人生的方向。可是對另一些人來說,也有可能從此釋放出內心的惡魔,引領去踏上一條成魔之路,或走向墮落的人生。存在主義可能是人生的寶庫,也可能是潘多拉的盒子,這真是一種既吸引又危險的哲學思想啊!.... 

總結下來,存在主義的道德哲學觀大概可極至簡化成為這句:「我只要負上由我的選擇而來的責任,任何在回歸"本真性"下深思熟慮後的選擇,對我來說也是:正確的!」 ..... 這種責任排他性的道德觀確實是帶著“個人主義"、"道德虛無主義" 的色彩。存在主義在戰後雖曾重新燃點起不少人對生活的熱情,可是隨著主軸人物相繼逝去,後繼者鮮有能掌握真正的理念,更多的是走入了一條乖離於社會的道路,而社會亦難以接受背離社會責任的哲學思潮,到了二十世紀末,這朵曾一度盛放得璀璨奪目的鮮花亦開始凋零!..... 

《補充一:齊克果 認為自由讓人暈眩,是因為選擇造成憂懼(angst),源於害怕要承擔因選擇錯誤所生成的後果(後果可能是各類懲罰如來自己的良知、社會的道德律或法律、上帝.....等等),提出克服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躍進宗教的懷抱裏,在人生重要課題(最少也在道德題目)上讓上帝來為你選擇。無神論的 沙特 當然不會同意了!他認為為了去除憂懼而求助上帝就等如放棄了自由,放棄了"本真性",是一種本末倒置、自欺欺人的錯誤方法(類似的情況是把自己投進某種絕對權威或絕對道德律的懷抱裏),正確方法是在回歸"本真性"下為自己作出負責任的選擇,指出雖然在"本真性" 下面對世界無可避免會產生憂懼,但是不應逃避,應勇敢面對,不需要讓上帝為自己選擇,需要的是以不斷的選擇來體現一個真正自由的真實自"我"。》

《補充二  ---- 沙特 的"存在與虛無":

[我思故我在 "Cogito, ergo sum" ]笛卡兒 這名句的意思是:「因為"我"此時正在思考著,所以世界上所有的東西儘管未必是真的,"我"的存在卻必定是真的!」沙特 的看法看起來幾乎是完全相反!他認為儘管世上萬物是確實存在的,"我"卻是一般在認知上的不存在!或是,"我"是一種我們無法認知的存在!有點莫名其妙吧?

我們先談談存在主義的一個基本概念,從前人們對「人的存在意義」的理解莫衷一是,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本質先於存在」,沙特 卻顛覆了前人的觀念:[存在先於本質],這是無神論存在主義哲學體系的基石,可是只要想想"未有本質的存在" 是怎樣的一回事就頭疼吧!(注:不要誤會那就是靈魂,因傳統上靈魂被形容為是擁有生前記憶及性格的,這就已經是本質了!).... 存在主義把探討對像由"人"移至"我",而存在主義的"我"並不是一般系統性學科上的那種存在,即是說不是物理上、精神上或記憶上的存在,甚至不是一般認知上的存在,免强說"我"可以被認為是"意識", 沙特 就把"我"的存在形容為"虛無"!(虛無的存在)或是一種非"在世存有" (海德格的哲學術語)!這有點形而上學的概念了!.... 其實是"存在"還是"虛無",或是"虛無的存在" 也只是角度的問題而已!在乎你所站立的位置!

因為存在主義的"我"除了只是一個自我意識外就什麼也不是,理論上它是絕對自由的,可是它也什麼也不能做,除了是這個:"選擇"!「"我"是自由的選擇! 」當每一次為選擇作決定時就體現了自由,同時間亦體現了"我"的存在!也產生了價值!存在主義經常談及人們在世間感到的憂懼,與其說人們的憂懼來自伴隨自由選擇而來的責任,倒不如說是來自在選擇的瞬間體會了"我"的存在,同時間醒覺到"我"的"存在"於宇宙間竟是那麼的渺小與無力吧!

"我"不是一個實質的存在,直至"我"做出了"選擇"!選擇是價值的取捨,也是價值的創造,因此在作出選擇的同時,"我"的價值就由虛無處躍進現實裏!「昨天的“我”透過每一個選擇創造出今天的“我” 」,"我"雖是虛無卻不甘於虛無,每當作出選擇時就會由虛無的存在實化出世上可認知的本質:[存在先於本質]!.... 本質是人格上的意義,而像體格、性格、家勢背景等等與生俱來的特徵與"我"只是一種附生關係,雖不是"我"的一部份,卻是隨"我"而生,難於分離!而此與生俱來的種種特徵只被視為"我"在世上所面對的情境,是"我"在將來要作出選擇時所考慮的因素,在構築本質與價值時所需要的條件 .....。 "我"就在各式各樣的情境及條件下作出相應的選擇,一些選擇是忠於"我"的,一些選擇是背叛"我"的,無論是有著什麼動機,一個一個的選擇就一點一點的從虛無中創造"我"的價值與本質,不但改造"我"的本質,還建構"我"的"在世存有" ,塑造世上那個可被認知的自己。以不斷的選擇來不斷的定義自己,這個自己不但逐漸固定成型,還在過程上不斷尋求超越自己 .... 這就如一個畫家整個人生也在白布上一筆一筆掃上自畫像,每天努力在掃上美丽的顏色,修改難看的缺點,可惜這個畫家面前只有一闋殘破的鏡子,因此對自己的長相只有模糊的概念,他唯有不斷從別人口中及自己的想像中推算出自己的長相,盡管這樣,畫家仍努力掃出心中最希望出現的樣子,沙特 認為這畫家不需要尋求他人對自己長相的描述,其實最需要的是找出一面完整的鏡子,看清楚鏡子裏的真正自己!但是無論如何,能為這自畫像的美醜負上直接及最大責任的人,就只有畫家自己!..... 

存在主義所强調對自己負上責任的原則並非來自那些傳統迂腐的價值觀,那是存在主義貫徹自身理念而得出的一個必然結論,既創新又極具說服力!》

《感想:想想我們曾否偶然間也會遠離繁華,在夜空下靜思回想自己的一生?掂量這生是否只是活在他人的視角裏?是否只是營營役役地因循著個人習慣或社會習俗而活?是否只是在默默地扮演著社會指派的角色?是否因隨眾而早已把自己埋沒於人群裏?又是否也曾嘗試過真正地活出自己的人生?  

存在主義是少數又十分出色的實踐哲學,它在深入探討自由與存在之餘,還剖析了其他哲學家有意無意間忽視的題目,如有關歷史、文化、身體、社會關係及環境方面對人格塑造的影響,存在主義是人生哲學,不單只給予我們對自由的一個全新意義,更賦予我們人生的一個全新起點,在我們眼前展示了無限的可能,讓我們發掘出人生最隱藏的一面!呈現出一個立體的人生!.... 在人生這個冒險歷程上,存在主義啓發我們面對自己,忠於自己,更鼓勵我們勇敢地面對自身局限的條件,無懼應對各種決擇,積極地創造自己的未來,實現心中最理想的"我"!.... 筆者認為不獨是哲學人,還應是所有社會人也要到存在主義這異域一遊,看看存在主義者眼中的勝景。

沙特 一代在我們看來絕對是氣魄宏偉、鼓舞人心的一代,在經歷二次大戰的洗禮下,在學術上他們仍忠於自己的信念,熱熾地追尋著自由與存在的意義,生活上更勇敢地投入自己的政治理念中,無論結果是如 沙特 般法國舉國以他生榮為他死哀的那種顯赫,或如 海德格 般晚年只餘孤獨伴他終老的那樣落漠,真正的存在主義者仍只會是忠於自己、無悔一生!存在主義者那種義無反顧、鄙視俗世眼光的精神,確實充滿著其產地法國的浪漫情懷,是徹頭徹尾的浪漫主義!可是哲學人也絕不可讓浪漫昏了腦袋,不能只看見它的優點而忽視那些明顯不過的缺點吧!現實上,存在主義因散發著強烈的個人主義色彩而無法塑造出團結社會的必需元素,就讓它自己不能在社會中長久存在!.... 》



《論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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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鼎文  lautingman@gmail.com

留言

  1. 薩特 的名言:[他人就是地獄!],出自薩特編寫的一部劇本對話。
    它也可以解釋為:人,只有在死後,下地獄!看著其他人,各式各樣不同的怪態,不再做其他動作作掩飾這些怪態,因為他們都已經死去!不像活著的人,如被他人發現偷窺,也會俯下身,假裝繫鞋帶,讓這件事,以其他想法去作理解及判斷有關道德的事。
    他們都已經死去,包括觀察者本人。他們,似乎有視覺,看到其他人某些不合社交場合的標準:例如衣衫不整,但他們只有視覺,就像癱了身體而只有眼睛可看的人,他們不可做符合禮儀的表現,但,這也是真實的自我。而人,只有在死亡後,才可以活出自我,而他人也不會覺得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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